比賽條件及重要注意事項:
一、組隊方式:
1.原則以【班】為單位,不得跨班參加;惟若班級男生或女生人數不足10人,可跨班組隊。(同年級2班以上之校內初賽,若由參賽男、女生不足10人之班級獲代表權,僅可與同樣人數不足之班級併班組隊,若無其他人數不足班級,始可與第二名之班級跨班組隊參加縣市複賽。)
2.跨班組隊須以同年級為優先,若同年級只有一班,可跨年級組隊,但只能參加該隊中最高年級學生之組別。
3.跨班組隊以最少班數為主,若跨兩班即超過男生或女生人數各10人,則不得跨三班組隊,以此類推。
4.學校7、8、9年級學生總數不足20人者,得以【校】為單位,跨校組隊。
二、以班級組隊,各參賽班級報名應全班報名,下場比賽人數20人。
三、禁止參賽之學生包括:
1.依據105-107年全中運田徑技術手冊參加資格之成績認定之賽會:(1)本縣108年度全中運田徑項目選拔賽進入決賽者。(2)105-107年桃園市全國田徑分齡賽。(3)105-107年臺中東亞青年盃全國國民中學田徑錦標賽。(4)105-107年臺北市秋季全國田徑公開賽。(5)105-107年全國田徑錦標賽。(6)105-107年全國中等學校田徑錦標賽。(7)105-107年新竹市風城盃全國競走錦標賽。(8)105-107年新北城市盃全國田徑公開賽。(9)105-108年臺北市全國春季田徑公開賽。(10)2017-2019港都盃全國田徑錦標賽。(11)105-108年新北市青年盃全國田徑錦標賽。
2.體育班學生(體育班之認定以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班級為原則)。
四、參加比賽時,應攜帶學生證備查。